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002767 证券简称:先锋电子 公告编号:2026-658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切实保障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的健康发展,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聚焦主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公司深耕燃气行业三十五年,专注于为行业客户提供智慧、安全、高效的解决方案和服务。公司积极推进数字时代的智慧燃气物联化发展,拓展和深化在智慧燃气领域的布局,在全国多地部署了城市燃气监测预警平台,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以及盈利水平,实现产品种类多元化。依托长期积累的研发实力和市场基础,公司在智能燃气表细分市场中保持领先地位,市场占有率位居国内前列。
公司作为中国最早为城镇燃气提供“智慧、安全、高效的整体解决方案”的上市企业之一,依托自身行业经验积累,结合物联网数字技术、从计量到电子的研发技术能力、品牌影响力,构建从管网侧到用户侧的整体软硬件解决方案,并紧随行业的发展态势,拓展应用场景,通过不断创新为客户提供长期价值。公司软件系统解决方案涵盖系统集成服务、监测预警平台、数据采集平台、支付平台、智慧燃气驾驶舱,以“AI 驱动业务升级”的设计理念,为城镇燃气和政府监管部门提供服务。公司硬件解决方案和软件解决方案相互结合,同时提供基于NB-IoT 通讯技术的系列智能燃气表、安全监测产品和 AI 大模型能力平台,广泛应用于居民、非居民、工商业、场站、管网等各个应用场景。
未来,公司将继续聚焦主营业务,秉承“智慧、安全、高效”的企业愿景,“科技标志企业兴衰,质量决定企业存亡”的经营理念,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
深耕主营业务,通过“内生+外延”双轮驱动,围绕主营业务上下游及横向产业链进行规划性布局及深度延伸。
二、坚持创新驱动,提升核心竞争力
公司作为国内最早商业化 NB-IoT 物联网智慧燃气项目的厂家之一,在技术研发领域持续深耕,拥有国家级 CNAS 实验室、浙江省级企业研究院,通过NIMCS 计量评价,首批荣获计量标准评价证书,技术研发实力行业领先。公司已取得自主知识产权项目数百项,主编或参编的已发布和在编的国家、行业、地方及团体标准共计七十余项。公司获 ISO 56005《创新与知识产权管理能力》2 级评价,并入选分级评价全国首批优秀案例。同时,公司被评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浙江省重点商标保护名录”、“杭州市知识产权强企”。未来,公司将持续强化创新驱动,在健全研发体系认证的基础上,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步伐,深度参与行业标准编制,引领高质量发展。
三、夯实公司治理,坚持规范运作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有效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稳定健康发展。
未来,公司将持续优化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风险管理,以提升决策质量,推动公司健康稳定发展,确保股东权益得到坚实保护。同时,公司管理层将进一步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与全面风险管理能力,致力于实现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切实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5 年,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变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完成了《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二十余项公司治理制度的修订,并新增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公司治理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
四、提高信息披露质量,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始终严格遵循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严格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原则,不断提升信息披露有效性和透明度,切实保障广大投资者知情权,为投资者的投资决策提供依据。
公司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互动易平台、投资者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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