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证券代码:002768 证券简称:国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9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基本情况
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两地上市,分别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财务报告并披露相关财务资料。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第 4.11(c)条及第 19A.31(4)条,在中国内地注册成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发行人(以下简称“中国发行人”)可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其财务报表,而已在香港联交所作主要上市的中国发行人的年度账目可由符合相关条件的中国执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前提是中国发行人已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其年度财务报表。按照相互认可协议,一家获中国财政部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中国执业会计师事务所,其已获认可适宜担任在香港上市的中国内地注册成立公司的核数师或申报会计师,并且是香港法例第 588 章《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第20ZT 条所述之认可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具有香港上市规则下的涵义)。
鉴于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已基本趋同,为进一步提升信息披露效率,公司将自 2026 年开始,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及披露相关财务资料。
二、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及披露相关财务资料,对公司
业绩或财务状况均不会构成任何重大影响。
三、不再另行单独聘任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鉴于公司将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且公司境内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获中国财政部及中国证监会的认可,并有资格为在香港上市的内地注册成立的发行人提供审计服务。因此,公司将不再另行单独聘任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四、审议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6年3 月27日召开 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议案》。经审核,委员会认为:鉴于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已实现实质性趋同,相关政策文件亦支持内地企业采用中国准则编制 H 股财务报告,统一准则有利于进一步提升信息披露效率,且不会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投资者决策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同意议案内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
于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自 2026 年开始,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及披露相关财务资料。
五、备查文件
1、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3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