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广东省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广东省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
成立日期:2008 年 12 月 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 66 人,注册会计师 300 人,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40 人。
2024 年度收入总额为 43,506.21 万元(含合并数,经审计,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
29,244.86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22,572.37 万元。审计 2024 年上市公司年报客户家数
125 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0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 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行政监管措施
2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期间有 3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行政监管措施 26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行政处罚 1 次(除 2 次行政监管措施,其余
均不在我所执业期间)。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已更名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上述议案已经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
合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北京德皓国际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北京德皓国际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
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北京德皓国际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北京德皓国际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德皓国际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
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5 年 1 月,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
前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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