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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03 07:47:04 股吧网页版
普路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3


广东省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广东省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
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广东
省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
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内部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
战略和重大战略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五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
召集人负责召集、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召集人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
的,由战略委员会委员选举一名委员代履行职务,无法选举时,由董事会重
新选举召集人。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
本细则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工作小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工作小组由董
事会秘书和公司负责发展战略研究的负责人组成。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进行研究、规划并提出建议;

(二) 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决策、融资方案进行
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 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战略投资、重大资本运作
或兼并购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 对其它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 组织针对以上事项的专家评审会;

(六) 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七) 《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权的其它事项。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八条 工作小组负责做好战略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收集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企业上报的重大投资、资本运作的意
向、初步可行性报告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由工作小组进行初审,
并报战略委员会;

(二)参与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企业对外进行协议、合同、章程及
可行性报告的洽谈;由工作小组进行评审,向战略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决策程序为:

(一) 战略委员会召集人指定公司相关部门负责战略委员会会议的前期准备

工作,包括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或中介机构编写会议文件,并保证其
真实、准确、完整。会议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公司发展战略规划;

2、 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分解计划;

3、 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调整意见;

4、 公司重大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5、 公司战略规划实施评估报告。

(二) 战略委员会召集人审核有关会议文件后,可要求相关部门或中介机构
更正或补充会议文件,审核通过后及时召集战略委员会会议;

(三) 战略委员会会议对有关事宜形成决议,并以书面形式呈报公司董事会
审议;

(四) 若超过半数的董事会成员对战略委员会会议提出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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