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8
广东省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
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广东省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Leqee Group Limited股权和乐麦信息技术(杭州)有限公司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于公司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以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进行了认真审核,并说明如下:
一、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的说明
1、公司与交易对方进行初步磋商时,已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严格履行了本次交易信息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2、公司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并将有关材料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上报。
3、因筹划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并于2025年12月11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
4、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了本次交易的预案及其摘要和本次交易需要提交的其他法律文件。
5、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前认真审核了本次交易的相关文件,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6、公司与本次交易的各交易对方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
二、关于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本次交易事项所提交的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公司已就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须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整、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就本次交易提交申请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说明。
广东省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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