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9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积极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独立谨慎地行使权利,及时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石彦文,1962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
历,高级会计师。1985 年 8 月至 2022 年 7 月在北京财贸学院(现首都经贸大学)
从事会计教学工作,任首都经贸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曾任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多家非上市公司财务顾问,2017 年 8 月至2019 年 11 月任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经瑞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多维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4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本人均已参加,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应出 现场 以通讯方 委托 是否连续两
独立董 缺席
席次 出席 式参加会 出席 次未亲自出 投票情况
事 次数
数 次数 议次数 次数 席会议
除审议董事
薪酬议案回
石彦文 6 6 0 0 0 否
避表决外,均
为赞成票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会,本人已列席会议。
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阅读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委员。2025 年度本人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表决结果
2025 年 2 月 27 日 1.审议《2024年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赞成
2.审议《2025年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1.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
摘要的议案》;
2025 年 4 月 10 日 2.审议《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 赞成
议案》;
3.审议《关于 2024 年度计提和转回减值
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4.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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