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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15 20:28:22 股吧网页版
众兴菌业: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16


证券代码:002772 证券简称:众兴菌业 公告编号:2025-063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年 10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董事会同意首次授予 17 名激励对象 1,150.00 万
份股票期权,授予日为 2025 年 10 月 15 日,行权价格 6.87 元/股。现将相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1、激励工具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股票期权。

2、标的股票的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3、股票期权拟授予的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437.50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39,324.1359万股的3.66%。其中,首次授予1,150.00万份,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 80.00%,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
公司股本总额 39,324.1359 万股的 2.92%,预留 287.50 万份,占本激励计划拟授
予股票期权总数的 20.00%,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39,324.1359万股的 0.73%。

4、股票期权拟授予对象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17 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

(2)本激励计划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明确,经董事会提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事务所、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专业意见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5、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6、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分三次行权,对应的等待期分别为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

等待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7、本激励计划的可行权日

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激励对象自授予之日起满12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对不得行权的期间另有新的规定的,则以新的相关规定为准。

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行权完毕,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届满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8、本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

在可行权日内,授予的股票期权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应在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满12个月后分期行权。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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