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20 18:34:21 股吧网页版
众兴菌业: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党琳)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1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党 琳)

本人作为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原则,诚信、勤勉、忠实、独立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及重大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党琳:女,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市汇业(兰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曾任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为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金融证券业务部执业律师。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的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概况

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 2025 年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和股东会。在会议召开之前审慎研究议案资料、积极与公司沟通、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信息和资料,了解公司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认真审阅每项议案;积极参与重大议题的讨论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日常通过现场走访、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公司保持密切联系,为董事会作出科学的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13 次,股东会 5 次,历次董事会、股东会的
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要求,独立、客观、审慎履行职责。本人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情况

是 否 连 本 报 告
本 报 告 现 场 出 以通讯 委 托 出 缺 席 续 两 次 本 报 告 期 实 际
姓名 期 应 参 方式参 董 事 未 亲 自 期 应 出

加 董 事 席 董 事 加董事 席 董 事 会 次 参 加 董 席 股 东 出 席 股
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数 事 会 会 会次数 东 会 次
议 数

党琳 13 1 12 0 0 否 5 5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人担任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根据《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战略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本年度内,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共召开 7 次会议,本人全部亲自出席并均投同意票。战略委员会根据公司“立足西北、面向全国、走向世界”的生产基地布局战略以及“以金针菇和双孢菇为主,多品种协同发展”的种植品种发展战略,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环境和市场整体形势,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审议通过并向董事会提交了对外投资、生产基地改造升级、关联方共同投资、发行科技创新债等议案。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根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本年度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全部由本人召集并主持,本人全部投同意票。根据相关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