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6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2015 年 4 月 28 日,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意电梯”或“公司”)与东
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签署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保荐协议》,快意电梯聘请东吴证券担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东吴证券负责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东吴证券作为快意电梯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快意电梯在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9 号)文核准,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
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8,37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10 元,发
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10,57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8,971,447.00(含
税)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61,598,553.00 元。2017 年3 月21 日经大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17]第 5-00006 号)验证,确认本次募集资金已到账。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 2024 年年度实际已使用募集资金 5,029.66 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47,085.19 万元。公司 2024 年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
的净额为 84.66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人民 7,243.85 万元。项目资金结余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000.73 万元,累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6,318.52 万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0 万元(包括购买理财,累计收
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专户存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规定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东莞市清溪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东莞市清溪支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广东省东莞市清溪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东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东莞旗峰支行(以下统称 “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东吴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
和义务。具体情况详见 2017 年 4 月 10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关于签定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6)。该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保证专款专用。
2、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1)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河南中原快意电梯有限公司增资 4,000.00 万元,用于募投项目“北方生产制造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建设,本次增资将分期实施。
(2)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公司与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溪支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中原快意电梯有限公司签订《募
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具体情况详见 2019 年 3 月 29 日
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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