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9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 修订前 修订后
号 (2024 年 5 月) (2025 年 9 月)
将《公司章程》中有关“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订为“股东会”。
1
除前述调整外,《公司章程》的其余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
2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
程。 定本章程。
3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东莞市清溪镇谢坑村金龙工业区,邮政编码: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东莞市清溪镇青滨东路 160 号,邮政编码:523660;
523652。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
4 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
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新增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
承受。
5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
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
表人追偿。
序 修订前 修订后
号 (2024 年 5 月) (2025 年 9 月)
6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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