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1-22 16:34:07 股吧网页版
快意电梯:财务管理制度(2026年1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23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有效防范和控制财务风险,保障会计信息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以及《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行为;有效筹措和运用资金,优化资本结构;加强成本费用控制,提高经济效益;规范会计核算,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加强财务监督与风险防控,确保资产安全与增值。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有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分公司(以下统称“各单位”)。各单位应依据本制度制定或修订其财务管理细则,并报公司财务部门备案。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

第四条 公司实行“统一领导、分级授权、集中核算、强化监督”的财务管理体制。在确保财务决策权集中、重大事项统一管理的前提下,实行分级授权审批与管理。

第五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在财务管理方面行使以下职权:

(一)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二)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三)审议批准公司聘用、解聘为公司进行年度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四)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制度规定应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 重大财务事项。

第六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在财务管理方面行使以下职权:

(一)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二)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首席财务官),并决定其 报酬事项;

(四)监督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内部控制有效运行;

(五)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制度授予董事会的其他财务管理 职权。

第七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在董事会领导下,负责监督公司财务报告编制过程、内控体系有效性及合规性,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外部审计工作;

(二)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三)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四)监督及检查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政策及其执行情况;

(五)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与财务监督相关的职责。

第八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在财务管理方面行使以下职权:

(一)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包括各项财务决议;

(二)审批权限范围内的财务收支及资金支出;

(三)审核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年度财务决算、利润分配等方案;

(四)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

(五)根据财务负责人的提议,决定财务机构设置和财务人员配备方案;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财务管理职权。

第九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首席财务官)是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对董事会和总经理负责,领导公司财务部门,主要行使以下职权:

(一)组织制定、完善并监督执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办法及内部控制流程;

(二)组织公司资金筹措、调度与运作,管理公司融资活动,优化资本结构,控制财务风险;

(三)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投资决策及合同评审,从财务角度提供专业意见;

(四)组织领导公司会计核算、财务报告编制及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五)审核签署公司财务报告、财务预算报告、财务专题报告等重要财务文件;

(六)负责公司财务队伍建设,提出财务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任免、考核、奖惩建议;

(七)协调公司与财政、税务、审计、银行、证券监管等外部机构的关系;
(八)董事会、总经理授予的其他财务管理职权。

第十条 公司设置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具备专业胜任能力的财务人员。财务部门在财务负责人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公司日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第三章 主要会计政策与核算基础

第十一条 公司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以持续经营为前提,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执行,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