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24
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增设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
的核查意见
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盛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科股份”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文科股份前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变更、增设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前次可转债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069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9,5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截至2020年8月26日,公司实际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95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16,848,500.00元(不含税),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证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1,702,830.20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31,448,669.80元,扣除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的税金后,实际到账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30,335,590.00元。
截至2020年8月26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已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中喜验字[2020]第00097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签署了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本次变更前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2022年8月,公司连同国盛证券与交通银行深圳分行、浦发银行深圳福田支行、招商银行深圳莲花支行3家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1月16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文科生态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与国盛证券、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深圳市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3年6月25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文科生态环境有限公司(已更名为武汉学知修远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与国盛证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民塘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4年2月23日,因公司名称变更公司与国盛证券、交通银行深圳分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为规范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管理,2025年7月17日,公司与国盛证券、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深圳市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5年7月23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建晟绿色能源有限公司与国盛证券、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和使用。上述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和格式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序号 开户单位 开户行 账号
1 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香洲 4430 6606 5013
公司 支行 **** **** *
2 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 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 7929 0078 8013
公司 支行 **** ****
3 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莲花 7559 1540 ****
公司 支行 ***
4 青岛文科生态建设开发有限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深圳市分行 2034 4039 9001
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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