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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06 17:39:34 股吧网页版 发布于 广东
公司领导好,我是公司股票持有人和可转债持有人。请问是否可以就公司控股股东没按内容严格执行2021-062的内,造成投资者的经济和精神损失向相关方面进行投诉和申请经济赔偿,有没这方面的正式渠道和流程?请问是否可以向佛山纪委监委驻国资委进行反映相关部门的失职失责行为?请问公司纪委监委是否已经注意到公司仍未执行该公告对应的协议,希望公司效益蒸蒸日上,尽快走出困境,重回先进,勇争第一,走在前列
文科股份: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相关股东正积极推进该事项,若有相关进展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
(来自 深交所互动易)  答复时间 2025-07-23 08:5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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