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盛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科股份”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文科股份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069 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9,50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
截至 2020 年 8 月 26 日,公司实际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950,000,000.00 元,
扣除承销及保荐费 16,848,500.00 元(不含税),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证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1,702,830.20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31,448,669.80 元,扣除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的税金后,实际到账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30,335,590.00 元。
截至 2020 年 8 月 26 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
位,已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中喜验字[2020]第 00097 号”验证报告。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498,967,538.31 元,其中:置换先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46,465,813.31 元,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400,451,562.44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52,050,162.56 元。公司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30,247,559.06 元,募集资金
账户余额为 9,183,604.85 元(包括募集资金余额 1,120,492.63 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 8,063,112.22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实行募集资金的集中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公司募集资金应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户集中管理和使用,该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超募资金也应当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2020 年 9 月,公司连同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
与中国银行深圳福田支行、交通银行深圳分行、浦发银行深圳福田支行、招商银行深圳莲花支行 4 家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些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和格式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需要,公司与国盛证券签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聘请国盛证券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原保荐机构中德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国盛证券承接,中德证券将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2022 年 8 月,公司连同国盛证券与交通银行深圳分行、浦发银行深圳福田支行、招商银行深圳莲花支行 3 家银行分别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2024 年 2 月 23 日,因公司名称变更公司与国盛证券、交通银行
深圳分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些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和格式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2022 年 12 月 12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文科转
债”2022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
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城县城区河道生态治理
PPP 项目”尚未投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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