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易永健)
2024年度,本人(易永健)作为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积极发挥专业优势,密切关注并参与公司发展的研究工作,对公司的审计工作及内控、薪酬激励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议。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易永健,男,196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具有注册会计师证、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历任江西省计划委员会经济信息科干部,深圳中诚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所长助理,深圳同人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新疆兵团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4月至2012年8月任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12年8月至2019年11月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合伙人;2019年11月至今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注册会计师;2023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关于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本人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召开了股东大会3次,董事会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至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10次,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 求,勤勉履行职责,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股东大会的情
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况
独立董事 任职期间
任职期间
董事姓名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报告期内 出 席 股
报告期内 缺席董事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应出席股 东 大 会
应出席董 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东大会次 次数
事会次数
数
易永健 10 7 3 0 0 3 3
本人按照《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和要求,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 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审议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 分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重 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公司董 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不存在提出反 对、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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