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冯虎田
本人冯虎田作为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向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度工作中,忠实履行职责,认真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会议各项议案及相关资料,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相关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冯虎田,男,博士研究生,全国机械工业先进工作者,1965 年 1 月出
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永久境外居住权。曾任南京理工大学机械工程学院讲师及副教授;现任南京理工大学工信部重点实验室主任,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高档数控机床及基础制造装备”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专家组专家,国家工业母机创新研究院专家咨询委员会技术咨询委员会委员,张家港斯克斯精密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连云港斯克斯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拓璞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相关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 出席股东会、董事会情况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
任职期间报告 实际出 委托出 缺席 任职期间报告 实际出
事姓名
期内会议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期内会议次数 席次数
冯虎田 11 11 0 0 3 3
2025 年,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按时出席了任期内所有董事会会议,不存在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对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进行审慎判断,经认真审议后均投出赞成票,未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
(二)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在本人任职期间,共计召开 5 次会议。本人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2025 年,提名委员会对公司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事项,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审查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任职条件,对于是否聘任给出了合理化建议。
2、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5 年,在本人任职期间,共计召开 2 次会议。本人切实履行委员职责,
充分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对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方案进行了认真分析,积极参与讨论,提出合理意见,并最终形成决议。
(三) 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公司共计召开 7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
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发行 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听取年审会计师汇报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初稿、内审部汇报 2024 年度工作总结及 2025 年度工作计划
等有关事项。本人认真听取上述事项,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没有提出异议。
(四)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不断完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认真提出合理的信息披露要求,对信
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进行有效监督。除此之外,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与公司中小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充分听取投资者诉求,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任和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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