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6
证券代码:002779 证券简称:中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3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
并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股东会延期后召开时间:2026 年 4 月 24 日
2、股东会股权登记日:2026 年 4 月 15 日
3、本次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关于公司增加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除会议延期及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各项股东会审议事项并未
发生变更。
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年
度股东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3 月 31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5)。
2026 年 4 月 14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吴明根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议增加 2025 年度股
东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公司增加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1)提案内容
上述临时提案详细内容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16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
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增加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2)董事会对提案审查情况
股东吴明根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200,9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52%,具备提出临
时提案的资格,上述临时提案在延期后的股东会召开 10 天前以书面形式提交本次股东会召集人。上述提案内容属于《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会职权范围,其提案程序亦符合《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作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延期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并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增加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为统筹会
议安排,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同意将原定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延期
至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股权登记日不变仍为 2026 年 4 月 15 日。
除会议延期及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各项股东会审议事项并未发生变更。现将本次股东会的具体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4 月 24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4 月
24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26 年 04 月 24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4 月 15 日
7、出席对象:
(1)公司股东: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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