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夫户外”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三夫户外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1510 号文《关于同意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7,774,227 股,每股发行价人民币为 9.39 元/股,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2,999,991.53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3,586,484.32 元(不含税金额),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9,413,507.21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5年 11 月 24 日划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251Z0012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的金额为 7,074.71 万元(含
利息和理财收入),其中:(1)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为 0 元;(2)2025年度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为 7,074.71 万元。
2025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2025 年 11 月 24 日收到募集资金余额 70,744,491.56
减: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50,000,000.00
减:发行费用 100,000.00
减:本年度募投项目支出 20,647,009.68
减:本年手续费支出 73.28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 2,591.40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0.00
注: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2,999,991.53
元,扣除券商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合计 2,255,499.97 元(此处为含税金额),公司实际到账募集资金 70,744,491.56 元。公司为本次股票发行累计发生 1,545,131.94 元其他发行费用(含审计验资费、律师费及登记发行费等),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9,413,507.21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5 年 12 月,公司与杭州银行中关村支行及信达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在杭州银行中关村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101041060000316646。
2025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向杭州银行中关村支行提交募集资金账户
1101041060000316646 销户申请书,并于当日审核注销通过。公司与保荐机构、杭州银行中关村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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