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何枫)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各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何枫,男,中国国籍,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博士,日本早稻田大学商学博士后。历任北京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助理兼 EMBA 中心主任、副院长,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院长助理(挂职),现任北京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24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12 月至今任广东海恩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
本人在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经自查,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1.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和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相关资料,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
(1)本年度内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应出席董事会 现场出席 通讯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自出席会议
8 4 4 8 0 0 否
(2)本年度内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公司累计召开 7 次股东会,应出席股东会 7 次,实际出席股东会 7 次。
2. 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1) 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出席次数 4 次。该 4 次会议中,
本人均作为委员参加会议,并按照公司章程和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履行相应职责,对公司定期报告、利润分配、资产减值、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审核并同意了上述事项,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工作。
(2)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2 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出席次数 2 次。该
2 次会议中,本人作为主任委员出席参加会议,并按照公司章程和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履行相应职责,对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等事项进行审核并同意了上述事项,发挥了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工作。
3. 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按照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履行相应职责,对公司关联交易、利润分配、内控自我评价、资产减值、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事项进行审核并同意了上述事项,确保相关事项符合公司发展经营实际需要,以充分保障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4. 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对公司关联交易、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利润分配、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等可能影响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审慎客观发表专业意见,促进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5. 与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就公司财务等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特别是年报审计期间,就审计重点关注事项给予高度关注,并与内部审计和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事项进行多次沟通,跟踪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督促会计师及时、高效的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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