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9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ST 奇信 公告编号:2023-080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天职国际”)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天 职业字[2023]23484 号),经天职国际审计,公司 2022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41,326.27 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3,587.20 万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发展及经营实际情况, 2022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3,587.20 万元,加上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
-141,525.89 万元 ,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0 元,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2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2 年度不分配利润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发展及经营实际情况,为保障公 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资金需求和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保证公司持续发 展,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以保障公司的长远发展,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 定、长效的回报。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 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 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 配义务,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现状和未来发展规划,提出的 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该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我们同意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公司发展阶段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关于利润分配事项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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