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08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26-032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 2026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
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495,964,01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 元人民
币现金(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99,192,802.60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99,192,802.60 元。
2、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3、自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预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本次实施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95,964,013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
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 月 1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
月 15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 月 1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帐号 股东名称
1 08*****260 赣州盛妍投资有限公司
2 08*****524 可立克科技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 月 7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5
月 14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新田社区正中科技园 7 栋 2 楼
咨询联系人:伍春霞、陈辉燕
咨询电话:0755-29918075
传真电话:0755-29918075
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5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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