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7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邬克强)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并兼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办事,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对公司规范、稳定、健康地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现将本人 2025 年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进行汇报。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本人邬克强,中国国籍,1981 年 6 月生,厦门大学法学学士学位,2004 年
7 月至 2007 年 7 月任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2007 年 7 月至今历任国浩
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合伙人,现任国浩律师集团内核委员、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0 次董事会。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组织了 4 次股东
会会议。
独立董 出席董事会情况 列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事 应出席董事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次 应列席会 列席 缺席
会次数 席次数 出席次数 席次数 数 议次数 次数 次数
邬克强 10 2 8 0 0 4 4 0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坚持认真、谨慎的态度,确保做出决议前对议案进行足够的了解,审慎判断,较好地维持了自身的独立性。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公司各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表示同意。
(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本人兼任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主要履行了以下职责:
委员 成员情 召开日 提出的重
会名 况 期 会议内容 要意见和
称 建议
1、审议《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审议《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审议《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4、审议《关于预计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2025 年 5、审议《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04 月 08 6、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一致同意
日 7、审议《审计部 2024 年度工作报告及 2025 年度工作计划》
8、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关于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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