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7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立信 2025 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签署过证
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 名。
立信 2025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2025 年度立信为 770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
计服务,审计收费 9.16 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5 家。
(二)2025 年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取得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2025 年 5 月 6 日,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立信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综上所述,公司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
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4 月 8 日,
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年报审计期内,审计委员会与立信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沟通协商 2025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确定审计工作计划、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事项。立信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对 2025 年审计结论、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立信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
出具等情况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三)2026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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