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高文学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高文学,作为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地维护了公司整
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 7 月 30 日
任职起至2025 年12 月31 日期间,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高文学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 年出生。北京工业大学建工学院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曾荣获“全国有突出贡献爆破专家”称号。兼任中国爆破行业协会常务理事、公安部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技术考核专家组成员、全国爆炸物品公共安全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等职。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董事会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 年 7 月 30 日,本人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
董事会、股东会会议,能够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专业、高效地履行职责,持续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议,与公司管理层积极交流讨论,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本
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在 2025 年 7 月 30 日任职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会议 3 次、股东会会议 2 次。本人出席了 3 次董事会会议、股东会 1 次。本着
审慎的态度,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提交的议案经过审议后,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在2025年7月30日任职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加了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审议了2个议题,选举了新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批暂缓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进行审议。
本着审慎的态度,本人对上述参加的各次会议提交的议案经过审议后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在 2025 年 7 月 30 日任职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未有独立聘请中介
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及现场工作情况
在 2025 年 7 月 30 日任职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本人利用参加股东
会等机会,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日常通过出席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年审机构进行交流,充分了解公司经营发展、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情况。同时,本人密切关注外界媒体关于公司的新闻报道及重大舆情,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进展及经营动态,提出本人的意见及建议,勤勉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在 2025 年 7 月 30 日任职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公司为本人履职提
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确保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与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畅通,履行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公司及时向本人发出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通知和议案文件等资料,及时回复本人的问询,组织本人参加相关培训,没有限制或妨碍本人正常履职的情形。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 年 7 月 30
日任职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期间,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对财务报告和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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