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9 00:41:43 股吧网页版
万里石: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旦志远”)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政旦志远在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近一年政旦志远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5 年 1月 1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 9 号广电金融中心 11F
首席合伙人:李建伟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政旦志远合伙人 33 人,注册会计师 124 人。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89 人。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5 年度,下同)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12,548.00 万元,
审计业务收入为 11,310.12 万元,管理咨询业务收入为 557.61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为 8,441.99 万元,其他鉴证业务收入(经审计):420.88 万元。

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2 家

2025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按证监会 行业分类)

2025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及内控审计收费:5,741.90 万元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本公告日,政旦志远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 万元,并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 2025 年年末数(经审计):217.58 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政旦志远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责任保险的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三)诚信记录

政旦志远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1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
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4 次
(其中 11 次不在本所执业期间)、自律监管措施 6次(其中 6 次不在本所执业期间)
和纪律处分 0 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5年 4月 16日、2025年 4月 21日、2025年 6月 10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九次审计委员会、第五届第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及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政旦志远在任期内能按照国家的政策、法规,以勤勉敬业,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完成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同意续聘政旦志远为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一)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政旦志远配备了专业的审计工作团队,配备具有丰富相关行业经验的专业人员负责各业务板块的专业知识咨询。项目现场负责人以及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2025 年审计报告项目组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邱俊洲,200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
挂牌公司审计,2024 年 9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执业,2022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并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合计 5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艳丽,2020 年 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 年 2 月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4 年 11 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执业,2022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4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崔芳,2007 年 9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24 年 12 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合计超过 30 家。

(二)审计工作方案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政旦志远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