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旦志远”)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5 年 1月 1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 9 号广电金融中心 11F
首席合伙人:李建伟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政旦志远合伙人 33 人,注册会计师 124 人。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89 人。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5 年度,下同)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12,548.00 万元,
审计业务收入为 11,310.12 万元,管理咨询业务收入为 557.61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为 8,441.99 万元,其他鉴证业务收入(经审计):420.88 万元。
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2 家
2025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按证 监会行业分类)
2025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及内控审计收费:5,741.90 万元
2025 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2025 年 4 月 21 日、2025 年 6 月 10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九次审计委员会、第五届第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及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政旦志远在任期内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勤勉尽责地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同意续聘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政旦志远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政旦志远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合并及母公
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政旦志远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政旦志远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选聘阶段
审计委员会对政旦志远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重点关注其近三年受到监管处罚及立案情况、项目团队经验及行业专长。经审慎评估,委员会认为该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
部控制审计的资质与能力,同意续聘其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第五届第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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