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 年度,本人作为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遵循职业操守,审慎、严谨地行使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权,勤勉地履行各项义务,对于股东会会议、董事会会议等审议的重大决策始终保持独立判断,以客观立场发表独立意见,致力于推动公司稳健、合规、可持续发展。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独立董事伍晓宇先生,1963 年出生,中共党员,江西工学院机械系学士及
硕士、华中科技大学机械学院博士。1996 年 8 月至 1996 年 11 月,任深圳大学
机电与控制工程学院讲师;1996 年 12 月至 2003 年 11 月,任深圳大学机电与控
制工程学院副教授;2003 年 12 月至 2023 年 10 月,任深圳大学机电与控制工程
学院教授;2023 年 8 月至今,任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与公司合作的项目《新型三维微细电火花电极制备与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化》获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一等奖、《三维叠层微电极关键成形工艺技术及其产业化应用》获广东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
(二)关于独立性的说明
报告期内,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中对独立性的要求。
二、2024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时出席公司治理的各项关键会议中,包括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会议期间与其他董事充分交流、详细探讨,审慎行使表决权。2024 年度,公司股东会会议、董事会会议等各项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充分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至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 4 次股东会,本人对董事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会
独立董 情况
事姓名 应出席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出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出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自出席会议
伍晓宇 8 1 7 0 0 否 4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在报告期内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按照《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工作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相关政策的要求,促进公司整体薪酬体系的公平性和合理性。此外,本人完成董事会交办的其他与薪酬、考核相关的工作任务,为董事会提供专业的支持和决策依据。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参加了 6 次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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