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2025 年 04 月 28 日
审计机构名称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 政旦志远审字第 2500136 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 徐强、彭爱民
审计报告正文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宝山新)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银宝山新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银宝山新,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1.应收账款减值
2.存货减值
3.其他非流动资产-待回迁期房减值
(一)应收账款减值
1.事项描述
请参阅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十三)应收账款及附注五、注释 3.应收账款。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银宝山新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 568,706,521.17 元,坏账准备为 146,219,824.19 元,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资产总额的 11.75%。
由于应收账款可收回性的确定需要管理层识别已发生减值的项目和客观证据、评估预期未来可获取的现金流量并确定其现值,涉及管理层运用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且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对于财务报表具有重要性,因此,我们将应收账款的减值认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我们对与应收账款日常管理及可收回性评估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及运行有效性进行了解、
评估及测试。这些内部控制包括客户信用风险评估、销售与收款流程、对触发应收账款减值的事件的识别及对坏账准备金额的估计等;
(2)我们复核管理层在评估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方面的判断及估计,关注管理层是否充分识别已
发生减值的项目。当中考虑过往的回款模式、实际信用条款的遵守情况,以及我们对经营环境及行业基准的认知(特别是账龄及逾期应收账款)等;
(3)我们将前期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与本期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及坏账准备转回情况、坏账准备
计提情况进行对比,以评估管理层对应收账款收回性的可靠性和历史准确性,并向管理层询问显著差异的原因;
(4)我们对管理层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进行了减值测试,评价管理层
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我们的程序包括:
①结合客户的财务状况和信用等级执行信用风险特征分析;
②复核应收账款的账龄情况,对于账龄超过信用期而于报告日期后并未收回款项,与管理层讨论其可收回金额的估计,包括以往这些客户的付款历史;
③结合历史收款记录、行业平均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评估管理层所采用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是否适当;
(5)我们抽样检查了期后回款情况。
基于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管理层对应收账款减值的相关判断及估计是合理的。
(二)存货减值
1.事项描述
请参阅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十六)存货及附注五、注释 7.存货。截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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