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相关审计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
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
人,其中 8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执业记录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林宏华,中国注册会计师,199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鹭燕医药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雅莉,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鹭燕医药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郑佳境,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鹭燕医药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沈重,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林宏华、签字注册会计师李雅莉、签字注册会计师郑佳境、项目质量复核人沈重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一)项目咨询
年报审计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及时与其专业技术部沟通,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二)意见分歧解决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年报审计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三)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经验丰富的审计小组成员执行第二层次复核。详细复核和第二层次复核的重点为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四)项目质量检查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质控部门负责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四、工作方案
年报审计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应收账款减值准备、收入确认、成本核算、往来款核算、在建工程核算、商誉核算等。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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