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6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集团”)及下属子公司(以下统称“各公司”)财务管理行为,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依据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集团下属所有子公司,以及集团财务管理中心的所有财务活动。
第三条 管理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集团财务管理中心统一制定财务政策,各公司财务部门在其指导下开展工作。
2.合规优先,风险可控:所有财务活动需符合国家税法、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同时建立风险管控机制,降低财务风险。
3.预算引领,效益导向:以全面预算管理为核心,统筹资源配置,提升集团整体经济效益。
第二章 财务管理的职能与职责
第四条 财务管理的职能
(一)集团财务管理中心职能
集团财务管理中心为集团一级财务管理部门,统筹全集团财务工作,根据集团业务规模、管理需求及发展阶段可灵活设置专业小组。核心职能包括核算管理、预算管理、税务管理、内控管理等,并按职能划分管理小组,各小组定位如下:
1.核算管理小组:聚焦集团及各公司会计核算标准化、财务报告编制、财务档案规范化管理,统筹协调内外部审计配合工作;
2.预算管理小组:主导集团全面预算全流程管理,包括预算编制组织、执行监控与差异分析;
3.税务管理小组:统筹集团税务筹划、申报指导与税务风险防控,确保税务合法合规;
4.内控管理小组:负责集团财务风险识别评估、内控制度流程设计优化,配合内外部审计问题整改跟踪等工作。
(二)各公司财务部门职能
各公司财务部门隶属于集团财务管理中心,服从集团财务管理中心管理及业务指导,具体负责本公司财务日常运营工作,确保集团财务政策、财务制度标准在基层落地执行;各公司财务部门可根据自身经营的业务体量及管理需求,设置相应财务岗位(如核算岗、预算岗、税务岗,内控岗等),承接集团财务管理中心及专业部门的工作部署与要求,配合内外部审计工作,保障财务工作的合规性。
第五条 核心部门职责
(一)集团财务管理中心及下属小组职责
1.集团财务管理中心职责
(1)统筹制定集团财务战略、财务管理制度及业务流程,确保财务工作合规高效;
(2)根据集团发展需求,优化调整内部专业部门设置与职能分工,保障集团财务体系顺畅运行;
(3)向集团管理层提供财务分析报告与决策支持,助力集团战略落地;
(4)监督各专业小组、各公司财务职责履行情况,考核财务工作成效,协调外部审计相关资源。
2.核算管理小组职责
(1)制定集团统一的会计科目、会计政策与核算细则,规范各公司账务处理标准;
(2)指导各公司财务部门开展日常核算工作,审核核算数据准确性,解决核算疑难问题;
(3)负责集团合并财务报表及专项财务报告的编制与复核,确保报告真实合规、数据准确;
(4)制定集团财务档案管理标准,监督各公司财务档案(凭证、报表、合同等)的保管、借阅与销毁流程,确保档案安全完整;
(5)统筹协调外部审计配合工作:
对接外部审计机构(如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税务专项审计),沟通审计范围、时间安排、资料需求及审计进度,定期向集团财务管理中心汇报审计进展。
组织集团内部各职能部门、各公司财务部门准备审计所需资料。
协调审计现场工作,解答审计机构关于财务核算、报表编制的疑问,配合审计抽样核查。
3.预算管理小组职责
(1)制定集团全面预算管理制度与编制流程,明确预算编制范围、口径、方法与时间节点,确保预算编制规范化;
(2)组织集团各职能部门、各公司开展下一年度预算编制工作,收集汇总预算草案并进行初审,提出优化调整建议;
(3)监控集团整体及各公司预算执行情况,每月汇总各公司预算与执行的差异及差异原因,形成《预算执行分析报告》上报集团管理层;
(4)受理各公司预算调整申请,审核调整合理性与必要性,所有预算调整审批事项按照集团分级授权进行审批。
4.税务管理小组职责
(1)持续研究国家税收政策、地方税收优惠及行业税收导向,结合集团业务特点制定合法合规的税务筹划方案,降低集团整体税负,提升税务效益;
(2)指导各公司财务部门完成增值税、企业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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