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2-28 00:09:07 股吧网页版
*ST建艺: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2-28


证券代码:002789 证券简称:*ST 建艺 公告编号:2026-022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2 月 27 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2 月 27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26 年 2 月 27 日 9:15-15: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田保税区槟榔道 8 号建艺集团 6 楼
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石访先生

6、会议的通知: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3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0)。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4 人,代表股份 53,848,358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3.734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49,113,85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0.768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9 人,代表股份 4,734,5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966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2 人,代表股份 5,526,505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62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792,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496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9 人,代表股份 4,734,5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9660%。

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以现场方式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837,6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4089%;
反对 2,95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824%;弃权5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15,8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5225%;反对 2,95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53.4189%;弃权 5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85%。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拟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852,4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4364%;
反对 2,95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819%;弃权4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30,6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7903%;反对 2,95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53.4135%;弃权 4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62%。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