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4
证券代码:002789 证券简称:*ST 建艺 公告编号:2026-038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方应收款项回款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2022 年,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艺集团”)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广东建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星控股”)、蔡光、王爱志、万杰等交易对方购买其持有的广东建星建造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星建造”)80.00%股权,交易金额为 72,000.00 万元。
2022 年 12 月 14 日,交易对方已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 80%股权过户至本公
司名下,标的公司已就本次标的资产过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应收账款补偿承诺
根据建艺集团与交易对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建星控股负责追收建星
建造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应收款项净额(房建项目质保金除外)。
上述总额自标的股权交割之日起在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收回 70%、在 2026
年 12 月 31 日前收回至 90%、在 2029 年 12 月 31 日前收回至 100%。若逾期未
能收回,则建星控股、蔡光、王爱志、万杰应在上述每个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按照届时实际已收回的金额与上述应收款及其他应收款项所约定的收回比例对应金额的差额承担坏账损失并以现金方式按对应年度支付给建艺集团,该等责任是连带责任,建艺集团可要求建星控股、蔡光、王爱志、万杰任何一方履行,各方履行后可向未履行的一方追偿。
若在建星建造 2030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日前,上述除房建项目质保金外的逾期的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被收回,则按照收回情况,建艺集团将上述来自建星控股、蔡光、王爱志、万杰补偿款返还给建星控股、蔡光、王爱志、万杰,若
在建星建造 2030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日前,上述逾期的应收款项仍未被收回,则
上述补偿款不再返还。
三、应收账款回收情况及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 2026 年 4 月 10 日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相关应收款项回收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德皓核字
[2025]00000882 号),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建星建造对 2021 年 12 月 31 日
经审计的应收款项回收情况如下:
项 目 金额
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应收款项账面原值 3,252,284,984.09
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144,524,051.41
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应收款项账面净值 3,107,760,932.68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应收款项账面净值*70%① 2,175,432,652.87
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回款金额②(注1) 2,130,292,052.47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应收账款回款比例③=②/① 97.92%
根据协议业绩承诺方应补偿的应收账款金额④=①-② 45,140,600.40
注 1:
(1)对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工程款相关的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等,就
收回对应工程项目的款项纳入回款金额中统计。
(2)对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非工程款相关的应收款项,包括备用金、往来款、代垫款
项等,就收回对应客户或员工的款项纳入回款金额中统计。
注 2:
应收款项具体回款确认原则如下:
(1)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回款方式包括:客户银行转账,应收账款保理回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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