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肖珉)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人作为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任职期间(2024年1月1日-2024年5月13日)能够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职、忠实地履行职责,积极、准时地出席相关会议,充分发挥自己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作用,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并特别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24年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向各位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
本人肖珉:197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厦门大学企业管理专业财务管理方向博士;美国百森商学院MBA;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财务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教学及研究领域主要是公司财务、公司治理与财务会计。2018年5月至2024年5月,担任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目前兼任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福信富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自查情况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本人应出席的董事会会议 2 次,应出席的股东
大会会议 1 次,本人出席情况具体如下:
应参加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
董事会 董事会次 式出席董 董事会次 事会次 未亲自参加董 东大会
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数 事会会议 次数
2 0 2 0 0 否 1
本人通过会前沟通、审阅议案内容等方式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认真审议, 积极参与讨论,以科学、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于本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 33 项相关议案,除涉及需要回避表决的议案外,本人均投了同意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参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和《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出席了相关会议。
1、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在2024年任职期间内,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加了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及聘任财务总监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各项资料,并与内部审计部门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2024年任职期间内,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加了2次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审查、考核并提出建议,切实充分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3、提名委员会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审核被提名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2024 年 4 月,参加了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查的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查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查的议案》,2024年 5 月参加了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审议并通过公司对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审查,积极推动了公司持续快速的发展和核心团队的建设。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年度任职期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未发生需要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形。
(三)与内部审计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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