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5 年,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遵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梁明煅先生、黄兴孪先生及职工代表董事罗红贞女士 3 名成员组成,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梁明煅先生担任。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22 日,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陈培
堃先生担任,由于陈培堃先生连续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将满 6 年,因此于 2025 年12 月 22 日,经过法定选举程序,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变更为独立董事梁明煅先生。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组成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5 年 2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第一次会
议暨第一季度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关于 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 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业绩快报及其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2、2025 年 4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报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3、2025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第三次会
议暨第二季度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关于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5 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5 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4、2025 年 8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第四次会
议暨第三季度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5 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5、2025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第五次
会议暨第四季度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关于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5 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5 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三、2025 年度主要工作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
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信永中和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 2025 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总结,认为信永中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职,遵循执业准则,独立、客观、公正的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2、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相关审计事项
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签字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人员及时间安排、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程序、审计重点、风险判断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并督促信永中和按照工作进度及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充分发挥了监督审查作用。
3、向董事会提出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审计委员会在对信永中和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并查阅了有关资质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认为:信永中和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信永中和在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时,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作为审计机构应尽的义务。审计委员会认可信永中和
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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