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罗立国)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人作为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度能够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职、忠实地履行职责,积极、准时地出席相关会议,充分发挥自己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作用,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并特别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向各位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
本人罗立国:198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管理学学士、法学硕士、管理学博士、法学博士后。现任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副教授,兼任中国科学学与科技政策研究会知识产权政策与管理专业委员会理事、厦门市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厦门知识产权法庭兼职技术调查官、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珠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福建品同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二)独立性自查情况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保持独立董事身份和履职的独立性条件,
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至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认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1、2025 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会议,2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情
况具体如下:
应参加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
董事会 董事会次 式出席董 董事会次 事会次 未亲自参加董 东大会
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数 事会会议 次数
6 0 6 0 0 否 2
本人通过会前了解及阅读会议资料,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认真审议,积极参与讨论,以科学、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于本年度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 25 项相关议案,除涉及需要回避表决的议案外,本人均投了同意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参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出席了相关会议及履行相关职责。
1、提名委员会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职 责 。202 5 年 11 月,召集并参加了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 了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查的议案》, 切实充分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在2025年度,参加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总额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以及《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切实充分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未发生需要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形。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进行积极沟通,为审议定期报告做好充分了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其独立性、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关键审计事项等内容进行讨论和交流,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除按规定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外,本人持续通过多种方式履行职责:
1、监督公司的治理活动。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与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积极有效地履行了自身的职责,对公司治理相关活动进行持续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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