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8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Guangdong Kinlong Hardware Products Co., LTD.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六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2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2
第三章 董事长...... 3
第四章 董事会组织机构...... 4
第五章 董事会议案...... 6
第六章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 7
第七章 董事会会议的通知...... 8
第八章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和表决...... 9
第九章 董事会会议记录...... 12
第十章 决议执行...... 13
第十一章 议事规则的修改...... 14
第十二章 附则...... 14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十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四名,职工代表董事一名。公司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股票、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裁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二)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三)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四)听取公司总裁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裁的工作;
(十五)拟定并向股东会提交有关董事报酬的事项;
(十六)对因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作出决议;
(十七)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该等事项在年度股东会授权,该等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
(十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向股东会作出说明。
第三章 董事长
第六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由公司董事担任;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
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公司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有价证券;
(四)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五)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报告;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有特别规定的事项,作出决定的具体权限应符合该等规定。
第七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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