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11 18:40:49 股吧网页版
坚朗五金: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2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坚朗五金”、“公司”或“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坚朗五金 2026 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保证日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的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在额度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授权额度。

(三)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中低风险或者稳健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结构性存款、固定收益或浮动收益型的投资产品等(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

(四)投资期限

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五)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不包含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尽管本次拟购买的理财产品限定为中低风险型或稳健型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购买理财产品,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一定的不可预期性。同时,也存在工作人员操作失误等风险。针对相关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一)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为中低风险型或稳健型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也不得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他衍生品为主要投资标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二)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中低风险型或者稳健型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四)独立董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型或者稳健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保证日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二)通过适度的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政策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