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18 18:31:00 股吧网页版
坚朗五金: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19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背景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开展海外业务多年,日常经营及投融资业务均涉及本外币收付汇需求。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合理布局海内外市场,保障公司海外业务发展稳定,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鉴于国际金融环境及汇率波动的不确定性,公司的外币资产、外币负债,以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均将面临汇率波动风险,对公司经营业绩及报表将带来一定的影响。为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实现稳健经营,公司有必要开展与日常经营及投融资活动相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已建立专门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公司具备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

三、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概况

随着公司及子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海外业务持续发展,外汇结算业务量逐步增加。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波动幅度不断加大,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目的是在对冲人民币兑外币汇率双向波动的情况下,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及子公司所面临的汇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本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外汇衍生产品或各类产品的组合,合约期限与基础交易期限相匹配,期限不超过一年。交易对手方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批准,且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二)业务规模及有效期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度不超过 3,600 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额度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 200 万美元或等值币种。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结算外币,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且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从事该投资的情况。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一)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若相关业务确认书约定的套期保值汇率低于实时汇率时,将造成汇兑损失。
(二)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三)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投资交易延期或违约,导致货款无法在回款期内收回,投资标的无法按期交割,造成交割延期导致公司损失。

(四)流动性风险:因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通过金融机构操作,存在因市场流动性不足产生平仓损失而需向银行支付费用的风险。

(五)其他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合同约定条款,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风险控制措施

(一)明确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原则: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跨境业务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从事以投机
为目的的交易。

(二)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在汇率波动较大的情况下,适时调整经营策略,以稳定出口业务和最大限度避免汇兑损失。

(三)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管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各项措施切实有效且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有利于降低风险。

(四)产品选择:根据不同的回款预测及实际经营需要选取相应期限的外汇套期保值产品。

(五)交易平台选择: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平台目前均为经营稳健、资信良好,与公司合作历史长、信用记录良好且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六)为防止外汇套期保值交割与实际收付时间差距较远,公司高度重视合同的履约情况,跟踪合同执行情况,避免出现收付时间与交割时间相差较远的现象。

(七)严格执行前台后台职责和人员分离原则,交易人员与会计人员不……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