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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5-26 17:14:22 股吧网页版
通宇通讯: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27


证券代码:002792 证券简称:通宇通讯 公告编号:2026-035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标的为华夏卓曜创业投资基金(北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或“基金”)。

2、投资金额: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通宇通讯”)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合伙企业出资额 1,000 万元,认缴出资比例为 29.85%。

3、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4、风险提示:公司对合伙企业不具有重大影响或控制权,公司对合伙企业的投资不会新增合并报表范围。

合伙企业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受(包括但不限于)宏观经济、市场环境、投资标的、行业周期、企业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同时,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公司对合伙企业的投资将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存在投资失败或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本次投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状况及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以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对外投资概述

为推动公司战略实施,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行业经验和资源优势,持续深化在卫星通信领域的布局,近日公司与华夏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股权”)及其他有限合伙人签署《华夏卓曜创业投资基金(北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共同设立“华
产业及其上下游产业的相关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合伙企业出资额 1,000 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介绍
(一)本次与公司共同投资的专业投资机构为华夏股权,其基本情况如下: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时间:2023 年 10 月 9 日

3、法定代表人:李一梅

4、注册资本:50,000 万元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MAD1MGY873

6、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安庆大街甲 3 号院 1 号楼 1 至 7 层 101 内 2 层
216 室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华夏股权由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0%持股。

9、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码:GC1600033066

10、经查询,华夏股权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说明

华夏股权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与合伙企业的其他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四、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及合伙协议的主要条款
(一)基金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华夏卓曜创业投资基金(北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基金规模:3,350 万元人民币

3、基金管理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华夏股权

4、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5、出资方式:货币出资

6、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空港融慧园 6 号楼 3 层 X113 室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私募基金从
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
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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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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