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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28 16:05:13 股吧网页版
通宇通讯: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29


证券代码:002792 证券简称:通宇通讯 公告编号:2025-029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 650,500 股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
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应为 0.249688 元。(每 10 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
总股本*10=13,044,572.63 元/522,433,405 股*10,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0.0249688 元/股。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经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
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总股本 522,433,405 股剔除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持有的 650,500 股后的股本 521,782,90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25 元(含税),合计派发人民币 13,044,572.63 元,不以
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
配总额。

2、自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650,500 股后的 521,782,90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25 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225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5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
月 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6 月 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403 吴中林

2 07*****898 SHI GUIQING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5 月 22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6
月 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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