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1 18:22:22 股吧网页版
永和智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制定)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2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6年4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激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参与公司经营决策、管理与监督,促进公司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即财务总监)。

第三条 遵循原则:

(一)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二)与绩效考核相挂钩的原则;

(三)与公司效益同步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

第四条 公司建立公正透明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与履职评价标准和程序。

第五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七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制度进行具体的实施。

第八条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并由公司予以披露。

第三章 薪酬标准

第九条 董事会成员薪酬

(一)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包含控股子公司,下同)兼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包括在子公司担任董事、高管等职务),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非独立董事未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不领取薪酬及董事津贴(股东会另有决议的除外)。

(二)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薪酬实行津贴制,由股东会确定具体津贴的发放。公司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条 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一)基本薪酬:公司根据岗位职责和能力情况,并结合行业薪酬水平确定,按月发放。

(二)绩效薪酬:公司根据经营业绩及个人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按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核算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

第十一条 本薪酬管理制度所指的中长期激励收入,包括但不限于经股东会批准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长效激励约束机制相关权益。

第十二条 公司亏损时,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第十三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第四章 薪酬调整

第十五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发展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发展变化而做相应的调整。当经营环境及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并提交股东会决定,可以变更薪酬标准。

第十六条 公司可根据经营效益情况、市场薪……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