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徐华滨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徐华滨,作为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嘉科技”)的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在新能源行业、低空经济行业工作多年,并投资了多家新能源和科技创新型企业,具备丰富的国际业务视野、投资管理及产业整合经验。上述工作经验有助于本人在履职过程中帮助公司实现产业整合或转型升级。关于个人工作履历等情况具体如下:
本人徐华滨,男,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现担任常州正赛联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本人曾先后担任正泰集团市场部副总经理、法国美尔森(Mersen)集团电气保护事业部亚洲区战略与市场副总裁、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等职务。2024 年 11 月起,担任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经自查,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以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会议,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结合本人专业所长,提出合理建议,促进董事会的科学、正确决策。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期间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董事会 股东会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应列席次数 实际列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出席会议
11 11 0 否 3 2
上述会议均由本人亲自参加,并在会议召开前对每一项议案及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阅。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经独立审慎判断,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不存在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 本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报告期内共召集、召开了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就公司审计部负责人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本人对提名委员会审议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不存在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2. 本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共参加了 4 次审计
委员会会议,对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审计机构、会计政策变更、年度财务决算等事项进行了审议,本人对审计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不存在反对或弃权的情形。其次,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了公司审计部提交的历次季度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并指导审计部开展各项审计工作,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实施。
3. 本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共参加了 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执行情况、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等进行了审议,本人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不存在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4. 本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共参加了 2 次战略
委员会委员,对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的相关事宜、与光彩芯
辰(浙江)科技有限公司及其股东签署投资协议和股东协议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本人对战略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不存在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出席了会议并对关联
交易、续聘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研究讨论,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议案均
投了同意票,不存在反对或弃权的情形。具体如下: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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