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旭冬)
本人作为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将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 年 11 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
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及中国注册税务师。本人 1992 年
10 月至 1996 年 11 月任呼和浩特锅炉制造总厂会计,1996 年 12 月至 1998 年 10
月任内蒙古会计师事务所经理,1998 年 10 月至 2000 年 8 月任内蒙古国正会计
师事务所部门经理,2000 年 8 月至 2011 年 9 月任中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2019 年 1 月至 2025 年 4 月任北京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21 年 9
月至 2025 年 7 月任金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1 年 9 月至今任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合伙人。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合伙人、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郑州恒达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2025 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准则及《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未出现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利益冲突或其他可能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等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深入了解相关情况,会上积极参与讨论,发表独立客观的专业意见,审慎行使表决权。
2025 年,公司共召开 4 次董事会会议、2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按规定出席了
所有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不存在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应 现场出席董事会 以通讯表决方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
姓名 参加董事会 会议次数(含视 式参加董事会 董事会会 董事会 未亲自参加董 大会次数
会议次数 频方式) 会议次数 议次数 会议次数 事会会议
李旭冬 4 3 0 1 0 否 2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
员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根据专业背景与工作经验,本人担任第五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五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
2025 年,本人召集并主持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6 次,对公司披露
财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稽核内审工作报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审计报告、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发表专业意
见;参加第五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 2 次,对公司 2025-2027 年风险管理
战略、2024 年度及 2025 年半年度风险管理报告、2024 年度及 2025 年半年度净
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情况报告、2024 年度合规报告、2024 年度反洗钱报告、修
订《风险偏好管理办法》《风险管理办法》《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等事项进行
审议,发表专业意见。
2025 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在认真学
习监管政策、会前多渠道了解情况的基础上,认真审阅各项会议材料,结合自身
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在工作中保持了充分的独立性,切实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
召开、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准则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
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
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或弃权票。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5 年,本人召集并主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审议了利润分配、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关联交易、2024 年度报告等议案,本人结合专业知识与丰富经
验,围绕各议案的合规性、合理性以及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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