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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15 18:39:01 股吧网页版
帝欧水华: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增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16


证券代码:002798 证券简称:帝欧水华 公告编号:2025-128
债券代码:127047 债券简称:帝欧转债

帝欧水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增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四川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四川资本市场纾困
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帝欧水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帝欧水华”)于 2025年 7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变动触及 1%整数倍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四川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四川资本市场纾困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纾困发展基金”)拟自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或增持公司发行的“帝欧转债”(债券代码:127047),拟增持的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 4,000万元,且不高于人民币 6,000 万元。增持计划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2、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取得增持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5)。纾困发展基金已取得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承诺向纾困发展基金提供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400 万元的股票增持专项贷款,借款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本次取得的贷款资金仅用于纾困发展基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增持帝欧水华股票。经纾困发展基金内部审议通过,本次增持计划的资金来源增加
自筹资金(含银行股票增持专项贷款等)。

3、截至 2025 年 10 月 15 日,本次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纾困发展基金因筹
划通过“股票增持专项贷款”方式筹措资金,相关程序尚在进行中,故截至目前暂未增持公司股份,将在后续的增持计划期间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告知义务。

2025 年 10 月 15 日,公司收到纾困发展基金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时
间过半的实施情况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纾困发展基金基于对帝欧水华发展前景以及帝欧水华长期价值投资的认可,
计划自 2025 年 7 月 16 日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变动触及 1%整数
倍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或增持公司发行的“帝欧转债”(债券代码:127047),拟增持的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且不高于人民币 6,000 万元。经纾困发展基金内部审议通过,本次增持计划的资金来源增加自筹资金(含银行股票增持专项贷款等)。

纾困发展基金已取得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承诺向纾困发展基金提供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400 万元的股票增持专项贷款,借款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本次取得的贷款资金仅用于纾困发展基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增持帝欧水华股票。

二、股份增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实施情况

截至 2025 年 10 月 15 日,本次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纾困发展基金因筹划
通过“股票增持专项贷款”方式筹措资金,相关程序尚在进行中,故截至目前暂未增持公司股份,将在后续的增持计划期间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告知义务。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纾困发展基金将
及时告知帝欧水华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履行不会导致帝欧水华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帝欧水华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3、纾困发展基金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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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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