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8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
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 2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含义与范围 ...... 2
第三章 内部人员的含义与范围 ...... 3
第四章 保密制度 ...... 3
第五章 罚 则 ...... 5
第六章 附 则 ...... 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工作的管理机构。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工作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具体
负责公司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工作及监管。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
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质询)、服务工作。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信息披露的直接负责人。未经董事会批准、董事
会秘书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涉及公司重大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软(磁)盘、录音(像)带、光盘等涉及重大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后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都应做好重大信
息的内部保密工作。
第七条 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重大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公司尚
未公开的重大信息,不得利用所获取的内幕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不得进行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含义与范围
第八条 公司重大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
的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尚未公开是指尚未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公司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或网站上正式公开的信息。
第九条 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
(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所列重大事件;
(三)公司定期报告、季度报告和业绩快报披露前,定期报告、季度报告
和业绩快报的内容;
(四)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三章 内部人员的含义与范围
第十条 内部人员是指任何由于持有公司的股票,或者在公司中担任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或者由于其管理地位、监督地位和职业地位,或者作为公司职工,能够接触或者获取重大信息的人员。
第十一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人员包括以下人员:
(一)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
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五)公司从事证券、财务、统计、审计、核算、新闻、信息、档案、文
印等工作的人员;
(六)能够接触或者获取重大信息的公司其他人员。
第四章 保密制度
第十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尚未公布前,内部人员对其知悉的重大信息负有保
密义务,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报道、传送公司的有关信息。
第十三条 内部人员在获得重大信息后至信息公开披露前,不得买卖公司证
券,也不得指使、推荐他人买卖公司证券或通过其他方式牟取非法利益。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在公司的信息公开披露
前,应当将该信息的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第十五条 公司应保证在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定的时限内在公司指定
的报刊和网站披露信息。在公司网站或其他公共传播媒体披露的信息不得先于公司信息披露指定报刊和网站。重大信息正式公告之前,不得在公司内部网站或其他公共网站上以任何形式进行传播和粘贴。
公司不得以新闻发布会或答记者问等形式替代公司的正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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