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8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 2
第二章 公司融资事项的审批 ...... 3
第三章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条件 ...... 3
第四章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审批 ...... 4
第五章 公司融资及对外担保的执行和风险管理 ...... 8
第六章 公司融资及对外提供担保的信息披露 ...... 9
第七章 有关人员的责任 ...... 10
第八章 附 则 ...... 1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融资和对外担保,有效控制公司融资风险和对外担保
风险,保护公司财务安全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融资,是指公司向以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进行间接融资
的行为,主要包括综合授信、流动资金贷款、技改和固定资产贷款、信用证融资、票据融资和开具保函等形式。
公司直接融资行为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保证、抵
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公司融资及对外提供担保应遵循慎重、平等、互利、自愿、诚信原
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审慎对待、严格控制公司融资及对外担保的风险。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
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时, 除应当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外,还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 2/3 以上董事审议同意。
公司对外担保时应当采取必要措施核查被担保人的资信状况,并在审慎判断被担保方偿还债务能力的基础上,决定是否提供担保。
第二章 公司融资事项的审批
第六条 董事会负责审批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事项。
财务部作为融资事项的管理部门,统一负责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申请。
第七条 财务部应制作融资申请报告,内容必须完整,并应至少包括下列内
容:
(一)拟提供融资的金融机构名称;
(二)拟融资的金额、期限;
(三)融资获得资金的用途;
(四)还款来源和还款计划;
(五)为融资提供担保的担保机构;
(六)关于公司的资产负债状况的说明;
(七)其他相关内容。
申请技改或固定资产贷款还必须提交详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八条 财务部提出的融资申请应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议。
总经理办公会审议财务部提出的融资申请报告时,应对融资事项所涉及的经营计划、融资用途认真审核。对于需要政府或相关主管部门审批的项目,应查验相关批准文件。
第九条 融资事项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应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三章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条件
第十条 公司在决定担保前,应至少掌握被担保对象的下述资信状况,对该
担保事项的利益和风险进行充分分析:
(一) 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不存在需要终止的情形;
(二) 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并具有稳定的现金流量或者良好的发展
前景;
(三) 已提供过担保的,应没有发生债权人要求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
情形;
(四) 拥有可抵押(质押)的资产,具有相应的反担保能力;
(五) 提供的财务资料真实、完整、有效;
(六) 公司能够对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
(七) 没有其他法律风险。
第十一条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由财务部根据被担保对象提供的上述资料进
行调查,确定资料是否真实。
第四章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审批
第十二条 对外担保事项,应由总会计师审定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提供
担保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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