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5
证券代码:002800 证券简称:天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1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诉
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进行了统计,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其中,公司与比利时航空公司(以下简称“ASL”)存在运输合同纠纷;2025
年 8 月 6 日,公司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2024)新 01 协外认 1 号之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四条之规定,对公司与 ASL 存在
运输合同纠纷出具了裁定结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2024
年 7 月 26 日 、 2025 年 8 月 8 日 刊 登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
告》《关于公司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关于累计诉讼、仲裁进展情况的公
告》。
二、进展情况
2025 年 10 月 23 日,公司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通知,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4)新
01 协外认 1 号之三]的裁定决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划扣公司银行账户资金人民币 55,284,934.09 元。最终金额以法院出具的《结
案通知书》为准。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以前年度已对本次仲裁事项计提相应的预计负债。并在仲裁结果出具时,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仲裁实际情况进行相应
的会计处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8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关于累计诉讼、仲裁进展情况的公告》。具体对公司 2025 年度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实际影响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所有信息均以在前述指定媒体上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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