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4
证券代码:002800 证券简称:天顺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0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王普宇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王普宇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6,291,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13%。王普宇先生计划自本
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6 年 5 月 8 日至 2026 年 8 月
7 日),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522,53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045,061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上述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4,567,591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王普宇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减持主体: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王普宇先生
2.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普宇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6,291,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1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含因持有股份期间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522,53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045,061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上述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4,567,591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
4.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6
年 5 月 8 日至 2026 年 8 月 7 日)(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
外)。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7.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王普宇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8.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王普宇承诺:
“本人持有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两年后,本人在公司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且在申报离职半年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公司的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
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本人保证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本人若违反相关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并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 10 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股份的锁定期 3 个月;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其将在获得收益的 5 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普宇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本次减持计划与此前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减持亦不会违反上述承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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