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8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成立日期:2011 年 7 月 18 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浙江省财政厅 0019886)。
截至 2024 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 241 人,注册会计师 23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04 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34.83 亿元,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 30.99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8.40 亿元。
2024 年上市公司(含 A、B 股)的客户家数为 707 家,审计收费总额 7.20
亿元,涉及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44 家。
(二)续聘 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拟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4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均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4 年 5 月 22 日经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 2024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综上,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 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符合相关要求规定。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一)2024 年年报审计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对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审核。
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
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1046 号。
(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
按照《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约定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
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1047号。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项目组时间安排、项目
组人员安排、关键审计事项的看法、审计关注重点、注册会计师与财务报表审计 相关的责任、注册会计师应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特别风险及风险较高领域的 计划、注册会计师对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采取的方案等与公司管理层、审计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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