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7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沈建新)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六届独立董事,2025 年本
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审慎勤勉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沈建新,男,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学位,教授。曾任新
加坡 Nanyang Technological University 电气电子工程学院博士后,英国 Sheffield University
电子电气工程系研究助理,英国 IMRA Europe SAS, UK Research Centre 电气部研究工程师。
现任浙江大学电气工程学院教授,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经自查,本人确认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独立性。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3 次股东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
姓名 现场出席 通讯方式出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应参加次数 缺席次数 会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未亲自参加
沈建新 8 1 7 0 0 否 3
在出席会议前,本人认真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本人与
其他董事等人员积极讨论,发挥自身专长对有关事项提出合理建议,谨慎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本人对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事项。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参加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共计 3 次,其中战略委员会 1 次、提名委员会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
均未有缺席的情况发生,具体情况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参加战略委员会会议,与其他委员一起,认真学习两会精神,结合宏观经济形势与行业发展趋势,聚焦人工智能、低空经济等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为公司战略布局提供意见,切实履行了职责。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与其他委员一起,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任职情况和工作表现进行了考察,认为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作风务实,公司实现了稳健发展,所做工作值得肯定,切实履行了职责。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本人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召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绩效进行考核,并对薪酬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年度报告中披露的高层人员的薪酬状况属实,薪酬情况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切实履行了职责。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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